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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尼斯电子游戏大厅职业病诊断须知
发布日期:2023-09-0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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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

1、申请人二代身份证,交一份复印件,审核原件;(必须)

2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,审核原件;(单位介绍信、有效的劳动合同、人社局的参保证明、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、法院判决书等其中一项);(必须)

3、申请人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,审核原件;(包括在岗时间、工种、岗位、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);(必须)

4、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,审核原件;(必须)

5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,复印件;

6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提供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,复印件;

7、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,复印件;

二、职业病诊断补充说明

1、一张介绍信对应诊断一种职业病,如需诊断多种职业病,请开具多张介绍信。

2、职业性尘肺病诊断中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,需明确详细的粉尘性质。例如:①矽尘 ②煤尘(煤矽尘)③石墨粉尘 ④炭黑粉尘 ⑤石棉粉尘 ⑥滑石粉尘 ⑦水泥粉尘 ⑧云母粉尘 ⑨陶土粉尘 ⑩铝尘 ⑪电焊烟尘 ⑫铸造粉尘 ⑭其他粉尘(无机粉尘类如玻璃棉粉尘)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1、联系科室:公共卫生科(职业卫生科)

2、联系电话:58103400  58103357

3、联系地址: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

4、工作时间:8:00-12:00  14:00-17:30(节假日除外)



 附件1:职业病诊断流程.docx

附件2:职业病诊断介绍信.docx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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